符合条件夜景有电费补贴!泉州市出台中心市区夜景照明管理规定
时间:2023-07-11来源:佚名
|
城市夜景照明是城市品质、城市文化的象征和展示。随着泉州市中心市区城市夜景照明设施的日益丰富,如何加强建设、管理、维护的问题摆在城市管理部门的面前。 8月15日将正式施行的《泉州市中心市区夜景照明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相关部门职责分工以及夜景照明规划、建设、维护、监督和管理等方面措施予以明确,促进夜景照明的长效管理。
《规定》所指夜景照明,泛指除体育场场地、建筑工地和道路照明等功能性照明以外,所有室外公共空间或景物的夜间景观的照明,亦称景观照明。市城市管理局是中心市区夜景照明的主管部门,其他有关部门按各自职责做好城市夜景照明相关工作。
为美化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品位,《规定》强调,7种场景应当按规定设置夜景灯光:大型公园、广场、风景区、河湖水域及沿岸重要景观节点;繁华商业区及城市重要节点建(构)筑物;城市主要景观廊道两侧重要景观节点;体育场(馆)、剧院、博物馆等公共文体设施;大型桥梁、高架桥等市政设施;晋江、洛阳江流经中心市区的河段及出海口;应当设置夜景照明的其它范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