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会国际部就《湖州市生态文明典范城市 建设条例(草案送审稿)》光污染防
时间:2023-10-18来源: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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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湖州市司法局于(jìn)期发布了关于公开征求《湖州市生态文明典范城市 建设条例(草案送审稿)》 意见的公告,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国际部(简称绿会国际部)积极响应号召,组织认真研究,提出以下建议,供决策参考。以下为【建议四】。
建议四:建议第二十一条"光污染防治"一章补充6条措施:规范户外广告牌光污染、实现生物多样性友好建筑、减少反光材料和推广低色温照明、避免朝向夜空的照明、鼓励居民和企业参与、建立有效的监测和反馈机制。这些补充措施有助于更全面地减轻光污染,保护城市环境和生态平衡。
【分析】关于第二十一条的“光污染防治”政策,虽然已经提出了一些重要的措施,但是,应对光污染问题,本部分还存在一些缺失,还需要补充一些措施。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简称中国绿发会、绿会)成立了星空工作委员会(简称绿会星空委),长期致力于暗夜星空保护、推动光污染防治的立法,特此就《湖州市生态文明典范城市 建设条例(草案送审稿)》提出关于光污染防治的建议如下。 一、可考虑加强对户外广告牌的光污染管理。城市中常见的霓虹灯广告牌和LED屏幕常常在夜间散发强烈的光线,影响周边居民的休息和居住环境。因此,建议规范广告牌的亮度和运行时间,以减少光污染对城市居民的干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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