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洲光电就与嘉格照明景观灯专利纠纷一审判决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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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ìn)日,四川九洲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重大诉讼进展公告。此前,在一起外观设计专利诉讼中,九洲光电作为被告之一在一审中败诉。日前,九洲光电由于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了上诉,目前二审已经被法院受理。 回顾整个事件,事件发生在2022年3月,原告(嘉格照明)取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的一项外观设计专利权,专利名称为“景观灯(紫薇系列)”,专利号为 ZL202130702943.X,专利权期限至 2036年10月27日。
2022年12月,华顺公司中标“飞云大道改造提升项目—飞云大道改造提升项目交安照明工程材料采购(K2 300~K11 575.866)”,该项目施工单位为交发恒通公司,设计单位为华昕公司,华顺公司向挂牌公司采购了项目所需的路灯产品并供给交发恒通公司。 原告(嘉格照明)认为该项目相关招标文件的施工图设计中使用了原告的上述外观设计专利,并载明该设计由华昕公司设计,项目地点实际安装的路灯与交发恒通公司的招标文件中的施工图设计一致,相关产品落入了原告的外观专利权保护范围。原告(嘉格照明)诉称:该项目施工单位为交发恒通公司,设计单位为华昕公司,华顺公司向九洲光电采购了项目所需的路灯产品并供给交发恒通公司。 原告(嘉格照明)认为四名被告存在共同实施侵权行为,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2023年9月5日,四川省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原告的诉讼请求部分成立,并判决四家公司在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许诺销售 、制造这项侵权产品,并赔偿原告(嘉格照明)649500元。 附原文:
九洲光电成立于2007年4月,主要产品应用于舰船、飞机、列车、地铁站台、机场航站、教室、道路等照明场景的灯具、景观亮化灯具,为中国电子信息百强企业四川九洲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九洲集团)的控股子公司。九洲集团始建于1958年,是国家“一五”时期156项重点工程之一,主要提供军工信息化智能化装备及系统、融合发展类数字智能软硬件产品及服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