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地设计规范 低压系统接地型式 低压架空线路的接地 低压电气装置的接地 接地装置和保护导体应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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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TN-S系统,整个系统应全部采用单独的PE,装置的PE也可另外增设接地。如下面三个图示:
图1 全系统将N与PE分开的TN-S系统
图2 全系统将被接地的相导体与PE分开的TN-S系统
图3 全系统采用接地的PE和未配出N的TN-S系统 2)TN-C-S系统,在系统中的一部分,N的功能和PE的功能合并在一根导体中。图示中装置的PEN或PE导体可另外增设接地。如下面三个图示:
图4 在装置非受电点的某处将PEN分离成PE和N的三相四线制的TN-C-S系统
图5 在装置的受电点将PEN分离成PE和N的三相四线制的TN-C-S系统
图6 在装置的受电点将PEN分离成PE和N的单相两线制的TN-C-S系统 3)TN-C系统,在全系统中,N的功能和PE的功能合并在一根导体中。装置的PEN也可另外增设接地。
图7 全系统采用将N的功能和PE的功能合并于一根导体的TN-C系统 2、对于具有多电源的TN系统,应避免工作电流流过不期望的路径。对用电设备采用单独的PE和N的多电源TN-C-S系统,仅有两相负荷和三相负荷的情况下,无需配出N;对装置的PE可另外增设接地,且PE宜多处接地。该系统应符合下列要求:不应在变压器的中性点或发电机的星形点直接对地连接。变压器的中性点或发电机的星形点之间相互连接的导体应绝缘,且不得将其与用电设备连接。电源中性点间相互连接的导体与PE之间,应只一点连接,并应设置在总配电屏内。如下图:
图8 对用电设备采用单独的PE和N的多电源TN-C-S系统 二、低压系统接地的TT型式,系统应只有一点直接接地,装置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应接到在电气上独立于电源系统接地的接地极上。对装置的PE可另外增设接地。
图1 全部装置都采用分开的中性导体和保护导体的TT系统
图2 全部装置都具有接地的保护导体,但不配出中性导体的TT系统 三、低压系统接地的IT电源系统的所有带电部分应与地隔离,或某一点通过阻抗接地。电气装置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应被单独地或集中地接地(也可按《建筑物电气装置 第4-41部分:安全防护—电击防护》GB16895.21—2004的规定,接到系统的接地上)。对装置的PE可另外增设接地,并应符合该系统可经足够高的阻抗接地;可配出N,也可不配出N。
图1 将所有的外露可导电部分采用PE相连后集中接地的IT系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