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线电缆截面减小处的电器保护系统配置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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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负荷保护电器,应装设在回路首端或导体载流量减小处。当过负荷保护电器与回路导体载流量减小处之间的这一段线路没有引出分支线路或插座回路,且符合过负荷保护电器与回路导体载流量减小处的距离不超过3m及该段线路的短路保护符合规范规定,那么过负荷保护电器可在该段回路任意处装设。我们看下下面图纸设计系统配置,属于典型的超出保护范围的错误。那么,这个设计系统配置如何改动,才符合规范呢。我们先往下文分析:
保护电器的设计和选择应基于线路的额定电流和预期的短路电流,以确保在发生短路时能够迅速切断电路,防止设备损坏或火灾等安全事故的发生。当线路截面减小时,其允许的电流承载能力会相应降低,而保护电器的设定通常基于线路的原始规格进行设置。如果线路截面减小而保护电器的设定未做相应调整,那么在相同电流负载下,保护电器可能无法及时动作,从而无法有效保护线路免受损害。此外,线路截面的减小可能会导致线路的实际电流密度增加,进而增加线路过热的风险,这也可能超出保护电器的保护范围,导致保护失效。 当线路截面减小时,应重新评估和调整保护电器的设定,确保其能够适应线路截面的变化,从而提供有效的保护。这包括但不限于重新计算短路电流值、调整过载保护和短路保护的设定值,以及确保所选保护电器能够适应线路截面的减小,提供适当的过载和短路保护。 配电线路的过负荷保护,应在过负荷电流引起的导体温升对导体的绝缘、接头、端子或导体周围的物质造成损害之前切断电源。 只有符合:1.回路中载流量减小的导体,当其过负荷时,上一级过负荷保护电器能有效保护该段导体;2.不可能过负荷的线路,且该段线路没有分支线路或出线插座;3.用于通信、控制、信号及类似装置的线路;4.即使过负荷也不会发生危险的直埋电缆或架空线路; 四个条件之一的配电线路,可不装设过负荷保护电器。 GB50054规范要求:过负荷保护电器的动作特性,应符合下列公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