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管理检查合规清单
消防安全管理检查合规清单
1.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检查要点: 公众聚集类场所是否按规定完成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并取得相关许可文件,现场实际情况与备案信息保持一致。 合规标准: 公众聚集场所必须依法完成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程序。现场布局、设施、用途等与检查合格证明文件内容一致,无擅自变更情况。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第二款。 2.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与操作规程检查要点: 是否结合单位实际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与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合规标准: 建立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与岗位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职责。多单位共用建筑、承包、租赁等场景,应在合同中明确消防安全权责。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制度与操作规程,并确保相关人员熟悉掌握。按要求建立专职消防队或微型消防站,落实人员与装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十八条;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七条。引用标准:《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GB/T 40248-2021)第7章。 3.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检查要点: 是否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合规标准: 结合建筑规模、人员数量、火灾风险等制定专项预案。物业服务企业需针对特殊人群制定专项疏散预案。相关人员熟悉预案内容,明确应急职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十六条等;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七条、第七十一条;引用标准:《社会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编制及实施导则》(GB/T 38315-2019)等。 4.员工消防安全培训检查要点: 是否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并留存记录。 合规标准: 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控制室值班员等需参加专项培训。培训内容包含法规、制度、风险、器材使用、疏散逃生等。培训记录完整,包含时间、地点、人员、内容等要素。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条、第十七条等;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七条、第七十一条;引用标准:《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GB/T 40248-2021)第7.4节等。 5.消防安全管理人设置检查要点: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是否按规定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并备案。 合规标准: 重点单位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人,并向消防部门报备。管理人熟悉本单位火灾风险,依法履行管理职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七条等;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七条、第七十一条;引用标准:《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GB/T 40248-2021)第5.4节等。 6.防火检查与巡查检查要点: 是否按规定频次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并规范记录。 合规标准: 按规定开展日常巡查与定期检查。巡查、检查记录真实完整,隐患整改闭环管理。巡查人员熟悉岗位职责与场所火灾风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七条、第七十一条;引用标准:《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GB/T 40248-2021)第7.3、7.7节等。 7.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查要点: 是否定期对消防设施、器材、标识进行维护保养与检测。 合规标准: 自行或委托有资质单位按规范维保、检测消防设施。自动消防设施每年至少一次全面检测并出具报告。维保、检测记录完整,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等;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七条;引用标准:《消防设施通用规范》(GB 55036-2022)第2.0.9条;《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 25201-2010)等。 8.消防演练组织检查要点: 是否按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演练并留存记录。 合规标准: 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演练。员工熟悉预案内容与自身应急职责。演练记录完整,包含时间、内容、人员、总结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等;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七条;引用标准:《社会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编制及实施导则》(GB/T 38315-2019)第7章等。 9.消防档案建立检查要点: 是否按规定建立完善的消防档案。 合规标准: 建立包含消防安全基本情况、管理情况、预案等内容的档案。档案内容齐全、要素规范、更新及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七条等;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七条;《上海市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第二款;引用标准:《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GB/T 40248-2021)第7.12节等。 10.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确定检查要点: 是否明确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并落实严格管理。 合规标准: 按规定确定火灾风险高、危害大的重点部位并纳入档案管理。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设置明显标识。纳入日常巡查重点,实行严格管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七条等;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七条;引用标准:《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GB/T 40248-2021)第7.11节等。 11.灭火疏散人员确定检查要点: 是否明确承担灭火、组织疏散任务的人员。 合规标准: 组建微型消防站等应急力量,配备必要装备。在预案中明确灭火、疏散人员及职责。相关人员熟悉预案、重点部位及设施使用方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四十一条、第五十四条等;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七条;引用标准:《社会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编制及实施导则》(GB/T 38315-2019)第6.7节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