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电气常见问题解释
消防电气常见问题解释
一、楼梯间配电回路与应急照明配电箱设置1.楼梯间是否应每个设置独立配电回路?回答:从安全疏散设计角度,每个楼梯间应单独设置配电回路。 2.防烟楼梯间与封闭楼梯间应急照明配电箱设置原则?回答: 防烟楼梯间:应单独设置应急照明配电箱。 封闭楼梯间:宜单独设置应急照明配电箱。 敞开楼梯间:可与同一防火分区内楼层共用配电箱,但回路设置需符合规范。 剪刀楼梯间:视作两个独立楼梯间,应分别设置独立应急照明配电箱。 3.应急照明配电箱能否由不同层或防火分区消防配电箱放射供电?回答:满足要求,但线路应按配电干线选择。 4.非集中控制型系统中应急照明配电箱能否由正常照明箱供电?回答:可以。可由正常照明配电箱供电,也可由消防专用回路供电。 5.电气竖井垂直供电层数限制与防火分区设置是否冲突?回答:不冲突。沿电气竖井垂直供电时,若竖井有有效防火隔离,不算跨越防火分区。同一回路不得穿越不同防火分区。 二、系统控制与线路敷设1.两线制或控制到回路方案是否可用?回答: 两线制(电源与通信共用):可以采用。 控制到回路(未按灯具设通信回路):不可采用。 2.火灾备用照明是否需要蓄电池过渡照明?回答:应设疏散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灯,可兼作电源转换过渡照明。 3.“槽盒”是否特指金属槽盒?回答:指金属槽盒,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线路明敷时应符合GB 50016第10.1.10条。 4.明敷管路是否需要防火保护?回答:需要,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线路明敷时,应符合GB 50016第10.1.10条规定。 三、照度标准与规范协调1.疏散照明地面最低照度标准不一致时如何处理?回答: 原则上执行GB 51309。若其他规范(如GB 51348、JGJ 310、JGJ 312等)要求更高,应按更高标准执行。 四、系统配置与应用场景1.非持续型照明灯能否兼作日常照明?回答:不可以。非火灾状态下应保持熄灭。 2.消防备用照明是否需要自带蓄电池?回答:需要。自带蓄电池灯具不少于1/4正常照明灯具且不少于1盏,宜均匀布置。 3.非火灾状态主电源断电后灯具应急点亮时间?回答: 建筑高度>100 m:30 min 人员密集场所:20–30 min 非人员密集场所:10–30 min 4.地下机动车库车道疏散照明照度要求?回答:不需要3.0 lx。按GB 55037-2022第10.1.10条,属于“其他场所”,不低于1.0 lx。 5.集中控制型集中电源是否应由消防电源供电?回答:除三级负荷外,应由所在防火分区的消防电源配电箱供电。 6.一类高层住宅应急照明配电箱设置层数?回答: 一般情况下:不超过8层 楼梯间专用时:不超过18层 7.配电间、电气竖井照明是否由消防电源供电?回答:视具体情况: 设有消防配电箱/控制箱时:可由消防电源供电 仅有非集中控制型应急照明箱/非消防箱时:可由非消防电源供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