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建筑从什么时候开始禁用热镀锌扁钢埋地的?
时间:2026-05-22来源:佚名
|
一、早期采用热浸镀锌钢材的规范依据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2010的5.4.2条规定埋于土壤中的人工垂直接地体宜采用热镀锌角钢、钢管或圆钢;c宜采用热镀锌扁钢或圆钢。
二、禁用热浸镀锌钢材的起始时间及规范依据 1.《建筑电气与智能化通用规范》GB 55024-2022,第7.2.8条第4款; 接地装置采用不同材料时,应考虑电化学腐蚀的影响; 该要求被列为强制性条文(强条),审图机构自2023年起严格执行。
条文解释:7.2.8 本条对接地装置提出了要求。 1 当共用接地装置含有建筑物防雷的接地装置功能,且利用建筑混凝土中的钢筋或圆钢作为接地装置,不仅可以节省投资和占地,而且接地极寿命长,接地电阻值低。当采用敷设在钢筋混凝土中的单根钢筋或圆钢作为防雷装置时,应确保其有足够的机械强度和耐腐蚀性,因此规定钢筋或圆钢的直径不应小于10mm。条款中钢筋一般指螺纹钢,圆钢一般指非螺纹钢。 2 为了保证接地可靠,要求有不少于两根导体在不同地点与接地网或接地极连接。 3 为保证安全,避免出现燃烧、爆炸等事故,不得利用输送可燃液体、可燃气体或爆炸性气体的金属管道作为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导体(PE)和接地极。 4 接地装置中采用不同材料时,应考虑电化学腐蚀对接地产生的不良影响。为了防止电化学腐蚀,当利用建筑物基础作为接地装置时,埋在土壤内的外接导体应采用铜质材料或不锈钢材料,不应采用热浸镀锌钢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