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外:最新版电机能效标识实施细则已出台,配套最新能效效标准!
时间:2022-03-10来源: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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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国家发发改委官网获悉,2021年5月2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与市场监管总局联合,以“发改环资规〔2021〕679号”发布了《关于印发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电力变压器、通风机、平板电视、机顶盒五类产品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修订版)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原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2016年第14号公告中《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同时废止。
CEL 007-2021《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修订,以下简称规则),该规则依据《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和GB 18613-2020 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标准制订,并自2021年6月1日起实施。2021年6月1日前出厂或8月1日前进口的产品,可延迟至2022年6月1日前按修订后的实施规则加施能效标识。 规则适用范围及具体的约束条件 该规则适用于以下条件同时满足的单速封闭自扇冷式、N 设计、连续工作制的一般用途三相异步电动机或一般用途防爆三相异步电动机: (1)额定电压 1000 V 及以下; (2)50 Hz 三相交流电源供电,即工频电机; (3)额定功率在 0.75kW~375 kW 范围内; (4)电机极数为 2 极、4 极、6 极和 8 极。 规则不适用范围共14类 该规则不适用的电动机主要包括: (1)与其他完全嵌合而不能单独分离测试的一体机; (2)为驱动特殊机械专门设计的电动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