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ERP指令对LED驱动电源的设计要求
|
1、ERP能效指令及实施措施(1194/2012)概述 2009年10月21日,欧盟颁布了《能源相关产品的生态设计要求的框架》(2009 /125 /EC),来取代旧版 2005 /32 /EC 指令,从而将产品范围由能耗产品(EUP: Energy —— using products) 扩大至所有耗能相关产品(ERP: energy —— related products),新版指令简称ERP指令。 1194/2012/EC指令及其实施细则包含: ERP指令同LVD指令、EMC指令一样,也被纳入欧盟CE体系中,因此,相关实施措施涉及的产品在出口欧洲之前,必须考虑ERP指令的要求,才可以加贴CE标识。以下将着重围绕实施细则4 —— 1194/2012/EC 定向照明灯、LED灯及相关装置的生态设计要求进行解读。(c) 自第三阶段始,灯具的控制装置的待机功耗不得超过0.5W。 2、ERP指令中针对LED灯具控制装置(驱动电源)的设计要求 2.1 实施细则的时间阶段 每一项生态设计要求应当依据下述阶段应用:第一阶段:2013年9月1日第二阶段:2014年9月1日第三阶段:2016年9月1日。 2.2 灯具控制装置的能源效率要求 (a) 自第二阶段始,灯具控制装置的空载功耗不得超过1.0W。“空载模式”指灯具控制装置的环境。该环境下,灯具控制装置的输入与电源电压相连,但其输出与所有的主负载断开,并且此断开是一次正常的操作。(b) 自第三阶段始,该空载功耗的限值应为0.5W。对于灯具控制装置,其输出功率(P)超过250W,则其控制装置在空载功耗限值应乘以P/250W。 “待机模式”是灯具的控制装置的模式之一,在正常工作条件中通过控制信号关闭灯。这一模式适用于带有内置开关功能的控制装置,且在正常使用中永久性连接至电源电压。 2.3 LED灯具(内置LED驱动电源)功率因数的要求 自第一阶段开始: P ≤ 2 W: 无要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