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之:照明光源和灯具测试要求和方法
时间:2022-06-22来源: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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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之照明光源和灯具测试要求和方法—— 德国高精度功率分析仪LMG600系列 背景 为了加强建筑节能工程的施工管理,统一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提高建筑工程节能效果,依据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和建筑节能的法律、法规、管理要求和相关技术标准,制定《GB50411-2007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民用建筑工程中的墙体、幕墙、门窗、屋面、地面、采暖、通风与空调、空调与采暖系统的冷热源及管网、配电与照明、监测与监控等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 建筑节能工程中采用的工程技术文件、承包合同文件对工程质量的要求不得低于本规范的规定。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应在建筑节能分部工程验收合格后进行。 规定 其中章节12.2.1规定了,照明光源、灯具及其附属装置的选择必须符合设计要求,进场验收时应对下列技术性能进行核查,并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代表)检查认可,形成相应的验收、核查记录。质量证明文件和相关技术资料应齐全,并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规定。其中: 3 照明设备谐波含量限值应符合表 12.2.1-3 的规定。 表 12.2.1-3 照明设备谐波含量的限值
注:λ 是电路功率因数。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技术资料和性能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与实物核对。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