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建筑防火规范之应急照明
时间:2022-07-15来源: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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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层建筑的下列部位应设置应急照明: 1.2.1.2配电室、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防烟排烟机房、供消防用电的蓄电池室、自备发 电机房、电话总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坚持工作的其它房间。 1.2.1.3观众厅、展览厅、多功能厅、餐厅和商业营业厅等人员密集的场所。 1.2.1.4公共建筑内的疏散走道和居住建筑内走道长度超过20m的内走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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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层建筑的下列部位应设置应急照明: 1.2.1.2配电室、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防烟排烟机房、供消防用电的蓄电池室、自备发 电机房、电话总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坚持工作的其它房间。 1.2.1.3观众厅、展览厅、多功能厅、餐厅和商业营业厅等人员密集的场所。 1.2.1.4公共建筑内的疏散走道和居住建筑内走道长度超过20m的内走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