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明控制
时间:2022-07-15来源: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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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共建筑和工业建筑的走廊、楼梯间、门厅等公共场所的照明,宜采用集中控制,并按建筑使用条件和天然采光状况采取分区、分组控制措施。 2、体育馆、影剧院、候机厅、候车厅等公共场所应采用集中控制,并按需要采取调光或降低照度的控制措施。 3、旅馆的每间(套)客房应设置节能控制型总开关。 4、居住建筑天然采光的楼梯间、走道的照明,除应急照明外,宜采用节能自熄开关。 5、每个照明开关所控光源数不宜太多。每个房间灯的开关数不宜少于2个(只设置1只光源的除外)。 6、房间或场所装设有两列或多列灯具时,宜按下列方式分组控制: 1)所控灯列与侧窗平行; 2)生产场所按车间、工段或工序分组; 3)电化教室、会议室、多功能厅、报告厅等场所,按靠近或远离讲台分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