漏电保护器安装运行与电网运行管理
时间:2022-12-14来源: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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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漏电保护器的安装运行与电网运行管理,为了使安装的漏电保护器发挥应有的保护作用,就必须加强对电网的运行管理,各级电力部门应重视这项工作。 为了使安装的漏电保护器发挥应有的保护作用,就必须加强对电网的运行管理,各级电力部门应重视这项工作。 尤其在农网整改期间和以后,县电业部门维护管理到农户的家用电表,有关的安全问题促使他们必须大力加强管理。 省以下各级电力部门,包括乡(镇)供电所,都应配备专(兼)职人员对电网安全和漏电保护器进行管理。 使用单位在选用某一产品时,应对产品的功能和性能指标进行使用前的测试,只有经过功能性能测试合格的产品方可允许安装到现场。 各县级电力部门应配备必要的测试设备和合格的专职人员,以保证这一措施的实施。同时应单独设立或分片设立漏电保护器维修点,以确保对损坏的漏电保护器能及时进行维修。县、乡电力部门应定期抽检漏电保护器的运行情况。 末级漏电保护器属用户资产,电力部门有责任宣传、指导、检查,监督其安装使用和加速普及,为保证质量,方便管理,有条件的可统一采购、统一安装,以户建档。 漏电总保护器是电力部门的资产,应选用投运率高,同末级保护能合理配合的漏电总(分支)保护器。 每台漏电总保护器的安装投运,都应明确运行责任人,配备试跳运行记录,正确记录投运试验情况、定期试跳情况、运行中跳闸情况、恢复送电时间、故障原因及异常情况等。 县级电力部门还应给乡级供电所配备漏电保护性能指标的现场测试仪器,组织对农村电工培训。 乡供电所每年组织对配电台区实际漏电电流和漏电总保护器性能进行一次现场测试,做好记录、评价,以确保漏电总保护器处于完好状态。 对漏电保护器的安装、运行,各县级电力部门应对所辖乡级供电所和用户作出如下规定: (1) 要求各用电农户和单位按规定装设漏电保护器,否则不予供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