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计量管理:计量法规与法定计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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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法制计量管理的知识,计量法规有很多,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计量基准管理办法,计量违法行为处罚细则等,实施法定计量单位的重要意义,法定计量单位的构成等。 一、计量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品计量器具监督管理办法 4国防计量监督管理条例 5国务院关于在我国统一实行法定计量单位的命令 6计量基准管理办法 7计量标准考核办法 8标准物质管理方法 【法制计量管理:计量法规与法定计量单位】 9计量检定印、证管理办法 10计量检定人员管理办法 11计量器具新产品管理办法 12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监督管理办法 13仲裁检定和计量调解办法 14计量违法行为处罚细则 15零售商品称重计量监督规定 16社会公正计量行(站)监督管理办法 17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规定 18商品量计量违法行为处罚 19关于在我国统一实行法定计量单位的命令 二、法定计量单位 1、实施法定计量单位的重要意义 在一个国家里,如果计量单位不统一,同时并用几种计量单位制,生产、科技、商贸文化交流就会遇到一系列的困难,也会给实际工作和人民生活带来种种不便,浪费很多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而且容易产生混乱和差错。 因此,实行统一的计量单位,有利于发展国民经济、文化教育事业,有利于推动科学技术的进步。【法制计量管理:计量法规与法定计量单位】 同时,采用国际单位制将使我国和绝大多数国家具有共同的国际计量语言,利于推动我国对外贸易、科技协作和文化交流的发展。 实施法定计量单位也是全国人民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它对我国的经济建设、国际交流等都具有重要意义。 2、法定计量单位的构成 按照国务院《关于在我国统一实行法定计量单位的命令》,我国的法定计量单位包括以下三部分内容: (1) 国际单位制单位; (2) 国家选定的非国际单位制单位; (3) 由以上两种单位构成的一些单位。 另外,1990年年底,经国务院第65次常务会议批准,由原国家技术监督局、国家土地管理局、农业部联合发出的《关于改革全国土地面积计量单位的通知》中规定了土地面积计量单位名称:平方公里(100万平方米);公顷(1万平方米);平方米(1平方米)。其中公顷为新增加的法定计量单位名称。 三、计量器具的范围及特性判定 1、计量器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61条的第(一)部分规定:“计量器具是指能用以直接或间接测出被测对象量值的装置、仪器仪表、量具和用于统一量值的标准物质,包括计量基准、计量标准、工作计量器具”。计量器具具有下列特点:○1用途是测量。○2目的是为确定被测对象的量值。○3本身是一种技术装置。 过去说“凡是表示计量单位和数值的量具和仪器仪表统称为计量器具”,这种概念不够明确。 任何物体和现象都可以表示量值,但不一定就是计量器具。 如恒温槽或烘箱,它可以反映温度的量值,但却不是计量器具,因为它不用于测量,也不能确定被测对象量值,它只是一个恒温容器。 而控制恒温槽功烘箱用的温度计则是计量器具,有些计量器具能单独地用来完成某项测量,如直尺、体温计、电压表等;另一些计量器具,如砝码、热电偶、电流互感器等,则需要与其它计量器具和(或)辅助设备一起使用才能完成测量。 因此,所定义的计量器具,实质上是指需要实现测量统一的测量器具和装置,包括计量基准、计量标准和需要进行量值溯源的工作用计量器具。 国外一般统称之为测量器具。 在我国,人们往往把测量器具统称为计量器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