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提式干粉灭火器使用年限规定及报废要求
时间:2022-12-22来源: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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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手提式干粉灭火器使用年限规定及报废要求,干粉灭火器的有效期,一个是灭火器筒体,二是干粉灭火器的灭火剂的有效期,根据GB95-2007《灭火器维修与报废规程》7报废规定。 干粉灭火器的有效期有两个方面,一个是灭火器筒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干粉灭火器的强制报废年限是10年,也就是干粉灭火器筒体的有效期为10年;另外,干粉灭火器的灭火剂也有有效期,按照国家建筑灭火相关规定:在正常环境温度下储存,干粉灭火剂的有效期是5年。 一般来说干粉灭火剂的更换期为 1 到 2 年,通常灭火器在重新充装时,维修单位都会贴上灭火器的年检标签,也就是说多数情况下干粉灭火器在10年有效期内,每隔1-2年都需要重新充装干粉灭火剂,这两类有效期都是指灭火器从出厂之日起开始计算的。 在使用干粉灭火器时一定要遵循正确的干粉灭火器的使用方法。 根据GB95-2007《灭火器维修与报废规程》7报废规定: 1、灭火器从出厂日期算起,达到如下年限的,必须报废: a) 水基型灭火器——6 年; b) 干粉灭火器——10 年; c) 洁净气体灭火器——10 年; d) 二氧化碳灭火器和贮气瓶——12年; 2、检查发现灭火器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报废: a) 筒体、器头按 8.2.1、8.2.2进行水压试验不合格的; b) 二氧化碳灭火器的钢瓶按8.2.4 进行残余变形率测试不合格的; c) 筒体严重锈蚀(漆皮大面积脱落,锈蚀面积大于筒体总面积的三分之一,表面产生凹坑者)或连接部位、筒底严重锈蚀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