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工安全操作规程12条
时间:2022-12-22来源: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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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工安全操作规程12条,电气工作人员在日常维护中要遵守的安全操作规程,共有十二条,电气设备所用保险丝的额定电流应与其负荷容量相适应。 第1条:配料间、更衣室不得使用超过60W灯泡,严禁使用碘钨灯和家用电加热器(包括电炉、电热杯、热得快、电饭煲)取暧、烧水、烹饪。 第2条:电气设备所用保险丝的额定电流应与其负荷容量相适应。禁止用其它金属代替保险丝。 第3条:办公室、更衣室等照明安装导线应用绝缘子固定,不准用花线、塑料胶质线乱拉。 第4条:现场所用各种电线绝缘不准有老化、破皮、漏电等现象。 第5条:在拉设临时电源时,电线均应架空,过道处须穿管保护,不得乱拖乱拉,电线被车辗物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