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条施工用电注意事项,安全施工保安全
时间:2022-12-23来源: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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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条施工用电注意事项 1、工地和材料站的施工用电应按已批准的施工技术措施进行布设,要装有合格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并按当地供电部门的规定提出用电申请。 2、施工用电设施的安装、维护,应由取得合格证的电工担任,严禁私拉乱接。 3、低压施工用电线路的架设应遵守下列规定: 1)采用完好的绝缘导线。 2)架设可靠,绝缘良好。【11条施工用电注意事项,安全施工保安全】 3)架设高度不低于2.5m,交通要道及车辆通行处不低于5m。 4、开关负荷侧首端处必须安装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 5、熔丝的规格应按设备容量选用,且不得用其他金属线代替。 6、熔丝熔断后,必须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方可更换;更换好熔丝、装好保护罩后方可送电。 7、电气设备及电动工具的使用应遵守下列规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