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进口关税调整,对LED及照明业有何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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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伊始,中国关税调整当仁不让,持续释放加快扩大开放信号。本次关税调整是近年来力度较大的一次调整,不仅涉及税率调整,也涉及以往几年触及不多的税目调整,因此颇具看点。 此次进口关税调整,对于LED及照明业有何影响? 部分商品的进口关税,有什么调整? 为支持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的相关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起,对部分商品的进口关税进行调整。其中包括自2021年1月1日起对883项商品(不含关税配额商品)实施进口暂定税率,对原产于相关国家或地区的部分进口商品实施协定税率。 此外,中国与毛里求斯自贸协定从2021年1月1日起生效并实施降税。进一步降税的有中国与新西兰、秘鲁、哥斯达黎加、瑞士、冰岛、巴基斯坦、智利、澳大利亚、韩国、格鲁吉亚自贸协定以及亚太贸易协定。原产于蒙古的部分进口商品自2021年1月1日起适用亚太贸易协定税率。 《方案》中对部分商品的进口关税有如下调整: (一)最惠国税率进口暂定税率。 自2021年1月1日起对883项商品(不含关税配额商品)实施进口暂定税率,其中自2021年7月1日起,实施进口暂定税率商品为874项,取消9项信息技术产品进口暂定税率。 一是支持进口替代,为提高装备制造业自主化水平,提高部分商品进口关税。 二是降低国内亟需的高新技术设备及零部件、国内紧缺资源品以及部分优质原料等商品的进口关税。 三是加大生态环保支持力度,调整部分商品进口关税。 (二)关税配额税率。 继续对小麦等8类商品实施关税配额管理,降低棉花配额外进口暂定税率,按主流进口棉花均价计算,滑准税税率由13.7%降至10.7%左右。 (三)协定税率。 根据我国与有关国家或地区签订的自贸协定或优惠贸易安排,2021年我国将对16个协定、27个国家或地区实施协定税率。其中,自2021年1月1日起,对我国与新西兰、秘鲁、哥斯达黎加、瑞士、冰岛的双边贸易协定以及亚太贸易协定的协定税率进一步降低。其中,原产于蒙古的部分进口商品自2021年1月1日起适用亚太贸易协定税率,遵循亚太贸易协定原产地规则(海关总署公告〔2018〕69号)。2021年7月1日起,按照我国与瑞士的双边贸易协定和亚太贸易协定规定,进一步降低有关协定税率。同时,我国与毛里求斯自贸协定自2021年1月1日起生效。当最惠国税率低于或等于协定税率时,协定有规定的,按相关协定的规定执行;协定无规定的,二者从低适用。 (四)特惠税率。 2021年继续对与我建交并完成换文手续的其他最不发达国家实施特惠税率,适用商品范围和税率维持不变。 调整后,2021年税则共包括8位税目8580个。其中,新增58个,删除27个,修改税目名称44个。 涉及LED及照明产品 根据中国照明电器协会温其东相关文章分析中显示,在《进口商品暂定税率表》中,与照明相关的产品包括:彩色投影机的照明光源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