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鼓励全区节约照明用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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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3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强节约用电工作的通知。其中包括各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下班前半小时关闭空调,机关办公场所4层(含)以下楼层停止使用电梯,办公场所充分利用自然光照明,严格落实办公设备“人走电断”关停措施等。 今年迎峰度夏以来,全区气温持续偏高,全社会电力需求持续快速增长,而水电来水持续偏枯,全区电力供应保障形势异常严峻,已长时间、大范围实施有序用电。为主动适应碳达峰、碳中和战略新趋势新要求,缓解全区电力供应压力,避免形成持续、大量的电力缺口,保证经济社会发展和居民群众生活用电需求,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加强节约用电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区各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带头节约用电 各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要率先垂范,带头节约用电,制定本单位公用设备科学用电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确保各项节电措施落实到位。 (一)加强机关空调、电梯等设备节电管理。提倡自然通风,严格执行空调室内温度控制标准,制冷模式温度设置不低于26摄氏度;空调运行期间应保持门窗关闭;走廊、库房、电梯等场所和设施原则上不得开启空调;缩短空调使用时间,下班前半小时关闭空调,非工作时段确保空调处于关闭状态。机关办公场所4层(含)以下楼层停止使用电梯。 (二)加强办公照明系统节电管理。全区各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办公场所要充分利用自然光照明,除因天气原因影响能见度外,实行白天关灯办公;会议场所要根据参会人数和会议时间,合理使用照明灯具;在不影响安全的情况下,办公场所公共区域不开启照明灯;走廊、通道、卫生间等公共区域尽可能采用自然光,确需照明时,要减少开灯数量和照明时间。 (三)加强办公设备节电管理。在使用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碎纸机等办公设备时,要开启“省电模式”,减少设备待机能耗;严格落实办公设备“人走电断”关停措施,及时关闭办公设备电源。 二、组织指导工商业用户科学有序用电 全区各级人民政府要指导所属用电工商企业树立大局意识,积极响应并参与节约用电活动,主动建立科学用电制度,提高员工节约用电意识,参与和配合有序用电工作。 (一)各用电工商企业要结合企业自身生产特点,科学合理安排生产计划,制定并严格落实有序用电方案,主动错峰避峰用电。通过错避峰生产和轮休,充分利用周末、夜间安排生产,争取错峰不减产,最大限度降低缺电对企业生产造成的影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