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进行时!多地开展“生鲜灯”专项检查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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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7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修订公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其中明确规定,自2023年12月1日起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 自《办法》发布以来,为规范市场经营行为,保障《办法》落地生根,多地纷纷开展“生鲜灯”专项检查行动,进一步保障消费者的权益和食品安全。 广东清远市 9月15日,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来到市区旧城的农贸市场、超市,开展宣传普及行动。
据了解,自《办法》公布以来,清城区市场监管局在全区范围内铺开“生鲜灯”宣传普及行动,以农贸市场、大型商超以及生鲜肉店、水果店铺等经营场所为重点组织专项检查,摸清辖区内生鲜食用农产品照明设施使用情况,督促相关销售者逐步更换符合要求的照明设施。 清城区市场监管局表示,2023年12月1日起,违规使用“生鲜灯”的生鲜食用农产品经营者,将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如拒不改正,将被给予罚款处罚。目前,全区的“生鲜灯”改造工作均在稳步推进中。 广西北海市 据北海市市场监管局市场建设科负责人庞少青介绍,早在2021年,北海市就制定了《农贸市场星级划分与评定》地方标准,将规范市场照明灯具作为其中一项重要指标列入评定规范,明确指出不能使用“生鲜灯”。同时,持续加强宣传引导,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从诚信经营和规章制度方面,向经营户宣传相关内容。
此外,北海市市场监管部门重点针对农贸市场猪肉、熟食、蔬菜海产品、水果等行业使用光源进行检查,向市场方及经营户普及如何鉴别“生鲜灯”,对使用“生鲜灯”的经营户进行动员限期整改,指导市场方结合实际采取市场统一购买更换灯具或经营户自行购买统一灯具的方式进行整改,要求更换后灯具要统一美观规范,不能乱拉乱悬挂。 北海市在禁用“生鲜灯”方面走在了前列。庞少青说,目前,北海市海城区、银海区、铁山港区58个农贸市场共拆除“生鲜灯”856盏,全部更换为白炽灯或暖光灯。如今,在农贸市场内已经看不到“生鲜灯”的身影,全域超前完成农贸市场“生鲜灯”整治。 庞少青表示,下一步,北海市市场监管部门将对农贸市场进行常态化检查,防止“生鲜灯”死灰复燃,同时针对农贸市场以外的小型超市、商铺等售卖生鲜食品场所是否使用“生鲜灯”开展全面排查整治。 安徽省蚌埠市 (jìn)日,安徽省蚌埠市市场监管部门部署开展了生鲜食用农产品销售者照明设施使用情况专项整治。
连日来,禹会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通过边排查、边宣传、边整改等方式,重点排查了辖区内从事蔬菜类、水果类、肉类、禽蛋类、水产品类等生鲜食用农产品销售的经营主体,做好告知与引导工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