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曼光电拟为一控股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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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为亏损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雷曼光电9月23日披露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显示,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康硕展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硕展”)生产经营流动资金的需要,拟为康硕展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保证期间为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公开资料显示,上述康硕展成立于2009年3月,法定代表人为雷曼光电法人代表总经理李漫铁。而雷曼光电持有该公司51%的股权。与此同时,康硕展的经营范围包括LED单元板(户内外显示屏)、LED日光管、LED灯饰、LED路灯、应用电源及其它电子产品的技术开发、销售与上门安装;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节能环保工程、节能工程设计、节能技术咨询与评估,照明工程、城市亮化、景观工程咨询、设计、安装、维护;节能技术服务(不含限制项目);设备租赁;计算机软硬件设计、技术开发;经营电子商务(涉及前置性行政许可的须取得前置性行政许可文件后方可经营)。
根据上述公告, 2021年1-6月,康硕展实现营业收入6,659.28万元,利润总额-48.67万元,净利润-25.24万元。截至2021年6月30日,康硕展总资产12,783.52万元,总负债7,447.01万元,净资产5,336.5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8.25%。
对于上述担保方案,雷曼光电于 2021 年 9 月 22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了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为了促进康硕展的经 营发展,公司根据其日常经营以及资金需求情况,为其提供担保,有利于促进其经营发展,提高其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被担保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绝对的控制权,财务风险处于可有效控制的范围之内,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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