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深交所关注后,佛山照明取消了这项资产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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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佛山照明(000541.SZ)发布公告,对深交所11月12日下发的关注函予以回复。
佛山照明表示:“公司将取消本次转让子公司股权的议案,后续将视情况择机再提交审议。”换言之,原本打算转让子公司51%股权的事宜,经深交所“提示”后,要告一段落了。
11月12日晚间,深交所对佛山照明“先增资,再转让股权”的操作行为下发关注函。具体来看,11月9日,佛山照明发布两则内容分别为转让子公司股权及增资的公告。
根据公告,佛山照明决定将公司所持有的位于佛山市禅城区汾江北路、工业大道北侧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含土地面积共6.05万平方米,地上建筑物共47项,建筑面积共5.22万平方米)等资产增资注入灯光器材后,再将灯光器材51%的股权通过公开挂牌的方式对外转让。
对此深交所下发关注函,“要求公司说明两次交易是否为一揽子交易,是否达到重大资产重组的标准,以及两次交易已经履行的决策程序、尚需履行的决策程序等。”
深交所指出,交易标的灯光器材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不符合规定。同时,经初步测算,本次交易预计将增加佛山照明净利润约2.86亿元,该交易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佛山照明解释称:“转让灯光器械51%股权主要是为了盘活公司存量资产。但由于受市场环境的影响,经审慎研究,公司董事会决定取消转让灯光器材 51%股权的议案,后续将视情况择机再提交审议。”
佛山照明也承认,“两次交易为一揽子交易,但根据拟签订的《产权交易合同》的约定,在满足相关约定,且公司在按规定履行决策审批程序通过后,公司才会将南区地块范围内土地及地上建筑物以评估价一次或分次增资注入灯光器材。”
作为国内照明龙头企业之一,佛山照明成立于1958年,总部位于佛山禅城,是一家生产和经营各种电光源产品及配套灯具的企业。1993年,佛山照明于深交所上市,成为照明行业首家上市企业。
交易标的灯光器械是佛山照明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13年,注册资本15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郭洪浪,经营范围涵盖电光源产品、灯具及配件、家用电器、插座开关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