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景观照明的价值与规划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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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上世纪70年代起,城市景观照明在国际上逐渐形成风潮,而且越来越受到重视。从国内情况来看,中国高速的城镇化进程,给城市景观照明提供了充足载体。但这当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第一,城市景观照明往往由大事件推动,由于时间非常紧迫,以致缺乏充裕的时间进行一个从整体规划到下级规划的完整流程,也缺乏对项目的资金投入、社会效应及经济效益等进行严谨的可行性论证,具有很大的随意性。第二,设计方案缺乏优劣评判机制,往往凭主管领导喜好决定,由此就导致城市景观照明偏向急功近利、追逐戏剧化效果,导致景观照明审美倾向于“亮了就美,色彩繁复就美,动态闪烁了就美”。第三,景观照明属于新兴行业,行业内也缺乏一个高效的运转机制,很多从业人员缺乏一定的专业训练。 有序良好的城市景观照明,首先要建立在好的价值取向与价值判断的基础之上,再通过明确规划和设计各阶段内容,规范完善流程,保证实施过程。为保证照明规划设计得到更好的实施效果,要建立一个信息交换的平台,使设计师、厂家、业主等关联方进行高效沟通,减少信息的不对称。
关注规划设计 照明规划有几大流派:以北美为代表,它只关注能源和安全问题;以欧洲为代表,它更多地关注美学、城市识别形象的塑造;还有以亚洲城市新加坡、首尔等为代表,它以实施保障为核心,密切关注如何落实以及相应扶持政策和管理体制等。在中国,照明规划概念尚未有一个清晰界定,总体规划称为规划,详细规划也称为规划,最后的设计仍称为规划。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