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物立面照明的设计原则
时间:2022-07-15来源: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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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统一、变化、和谐 (1)统一。强调立面照明的整体美,要按照城市夜景照明的整体规划要求,规律有序地进行区域或单项立面照明工程。 (2)变化。大到每个区域、每个景区,小到每个单体建筑工程的立面照明灯光配置,都要具有自己的特征,不能雷同。在时间和空间上,它们应该是变化的。照明技法、亮度、色彩的变化,使立面照明显得生动活泼,充满活力。 (3)和谐。一个建筑物的立面照明,既要自身协调,也要与周围灯光环境有一种和谐美。 2、艺术性 建筑物的美学法则就是用点、线、面的几何形体及其色彩组合规律的表述。立面照明就是用灯光表述建筑物的几何美、层次感、立体感。 1、 特点明显、重点突出、有丰富文化内涵 (1) 个性突出,有明显的地域性和时代特色。 (2) 要了解建筑师的构思与意图,在立面照明灯光设计中,要进一步阐述和深化建筑物的特征和文化内涵。不能平均使用灯光,要突出重点,充分表现建筑物在阳光下显现一种独特的形象特征和艺术美;晚间,要用灯光对建筑物的形象进行再塑造,展现建筑物形象美的另一面。虽然是同一个对象、同一个主题,但阳光与灯光的照射效果是有差别的。 2、 明显对比 突出立面亮度,现周围灯光环境有明显的对比。立面色彩也宜有所区别。 3、 立体和层次感 灯光的配置是可以设计和创作的,可以在不同部位、不同角度对建筑物进行灯光照射,产生立体感,再塑建筑物的形象美。 6、慎用彩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