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7胜诉后再议专利保护
|
熟悉337诉讼的人都清楚,此次胜利来之不易。作为一项美国上世纪30年代制定的贸易保护法律,337条款在保护美国企业的同时,给全世界想进入美国市场的企业都带来了沉重的考验,不少闻名世界的企业都成为了337调查重点关注的对象。只要被337盯上,不仅被漫长而繁锁的举证、调查等出庭应诉手续和流程牵扯精力,还需要承担巨额的诉讼费用,有人形象形容遭遇337“不死也要掉层皮”,赢了官司可能输了金钱和市场的情形也屡见不鲜。以至于不少中小企业都闻337色变,面临337诉讼时都想着以花钱消灾、息事宁人的方式选择与对方和解。由此更加养刁了部分美国“专利流氓”的胃口,让337成为一门非常容易且获利颇丰的生意。 俗话说“苍蝇不叮无缝的蛋”,某些企业在专利保护方面的漠视以及缺陷,让以337渔利为目的的某些美国“专利流氓”犹如闻到血腥的鲨鱼一般汹涌而至。本轮起诉众多中国LED显示企业的美国超视技术有限公司(UItravision,以下简称“UV公司”),拿着两项在中国市场早已经普及,且早于其申请时间在美国市场销售的LED显示模组防水专利对中国相关企业发起所谓的337调查,虽说可笑,却未必无因。长期以来,在野蛮生态中成长起来的中国LED显示企业一直对专利保护表现淡漠,不仅漠视别人的专利,对涉及自身的专利保护也非常不到位。专利申请欠帐很多,即使申请了专利,但由于对专利申请流程不清楚,专业化程度缺失,致使所申请的专利质量很差,往往达不到有效保护的效果。负责337第 一阶段的美国飞翰律师事务所驻上海代表王宁玲律师在谈到中国企业的专利申请现状时表示,国外一个专利申请书动辄几十上百页,对所涉及的权益和保护范围都有清楚界定,而国内大多数企业所提交的专利申请有三五页篇幅还算是用了心思的。绝大多数专利申请书撰写不专业、不规范,也使得即使申请了专利,事实上也达不到有效保护自身权益的目的。此次美国UV公司以在美国申请的这两项早已过时的专利,通过337来起诉中国众多LED显示企业,正是看准了我们在专利申请方面的薄弱环节,想以此来讹诈,让中国企业吞下不重视专利申请的苦果。
|









